2009年2月9日

瑣事兩則

早前,於大家樂吃午飯,吃完飯,喝奶茶。忽然,一位操內地口音的女士對我說:「蝕哂未呀」。嘩! 香港現時好多人都正在「蝕」,但我唔使你呢位大姐特別提示噃。但立即再想一想,佢係咪其實想講「食哂未呀」? OK,我可以接受別人鄉音未改,但我只係剛食完飯,連嘢都未飲完,點都唔算係霸住個位啦。唔該佢唔好咁心急趕我走。我覺得呢d人好冇禮貌,我是不會理會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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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早前,在街上,見到一位「潮媽」,大叫:「BB呀BB,唔好週圍走呀!」。回到一看,見到她的「BB」原來是一位已經6、7歲的男孩(「潮童」)!

Oh! 「BB」呢個字,我只可以接受形容1歲以下的初生幼兒,自從盈盈1歲以後,我便稱呼她為「盈盈」或全名。聽到有d阿媽叫6、7歲的兒子做「BB」,實在令人打冷震!

或者果位媽媽覺得很親切及有趣,但我這個路人甲卻覺得這樣只會令人覺得兩母子都不成熟而且智慧有限!

2 則留言:

若缺齋老人 說...

好多人話而家咩公民教育不足,不如話好多係家教不足(再講白D:好多家長根本唔識教,連基本禮貌都冇!)

Mrs. Tang 說...

咁大聲叫老公做爹哋,大叫老婆做媽咪又如何呢?我一樣覺得好肉酸,我反對有仔女之後把配偶變成父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