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他的爸爸在香港已經很多年,他的叔父仍然在鄉下,他的屋企在鄉下有間祖屋,已經破舊,需要重建。
其後花了大約九至十萬蚊,把原本兩層高的祖屋拆卸重建為一幢四層高的平房。
新落成的樓宇質素,老實說…很差。那個地盤本身是多邊形,那幢新樓都建成多邊形,樓底很矮,麟記未到六尺高但引手卻可觸及天花板。
他的叔父把那幢新樓室內間隔成多個單位,租了給一些外省勞工,但他的爸爸至今一毛錢也沒有收過。
朋友問他的爸爸為何這麼蝕底,他的爸爸說那幢新樓是「投資」,可以供他退休後回鄉養老。
事實上,未重建祖屋之前朋友一家已經在鄉下買了一個單位,供回鄉度假時住宿之用,但他的叔父「唔該都無聲」,又租了給另一幫外省勞工。同樣,他的爸爸至今一毛錢也沒有收過。
朋友的祖母每次回鄉都會住得耐d,現在她每次回鄉都要厚著面皮問親友借宿。
朋友的爸爸的積蓄花在這兩個物業上都用得七七八八了。積蓄轉換為他叔父的cashflow。
麟記如此想像:他日那幢新樓需要維修保養時,朋友的爸爸又會忽然間重新變回業主,他的叔父一定會找他「埋數」。
朋友話,他的屋企在鄉下最近又分到一些地,鄉下的「親戚」(其實是一些同姓鄉里)們又慫恿他的爸爸合資「起屋」,他的爸爸心裡十五十六,因為假如唔起屋就會失去業權。朋友話不如把那個業權賣了給他們,但是他的爸爸說那班「親戚」沒有錢買。
假如我是他,這些所謂業權不要也罷,朋友的爸爸在鄉下的所謂親戚,根本就把他當作是提款機或者「港燦水魚」,之前信錯所謂「熟人」,今次應該有所警惕吧。
(聽朋友話他的爸爸其實幾「燦」,來港多年連提款機都不會用,很多簡單事都係「喝」子女幫手,可是子女個個都要忙返工返學,朋友都覺得幾困擾。麟記覺得,唔係他的爸爸唔識,只不過既然有人幫有人喝,佢老人家懶得去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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